城市规划和大型建筑应具有民族精神-观点评论|规划设计-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城市规划和大型建筑应具有民族精神
[日期:2010-03-04]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胡亮   发表评论(0)打印



  近年来在大型公共建筑的发展过程中,国外设计师和设计作品纷至沓来,把中国作为建筑设计实验场,搞的败笔老百姓微词颇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画院艺委会副主任李延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早在2007年1月建设部等五部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但由于该意见只是以部委名义发布,缺乏一定的权威性,仍不能有效遏制城市规划和大型公共建筑设计中的“崇洋风”。

  李延声表示,今后在城市规划和大型建筑设计和建设中应特别注重体现民族精神,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和大型公共建筑建设管理的立法层次,推动城市规划和建设走向法制化轨道。

  李延声说,有必要给各地领导加补传统文化和艺术修养课,而且今后在建设大型公共建筑时,各地应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提倡限额设计。提倡各地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鼓励代建单位控制造价。应该在程序、信息和责任等三个方面增加透明度,让国内专家和本土居民有更大的参与和话语空间。

  此外, 李延声建议,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数量、规模和标准要与“国情”和“地方的财力”相适应。设计“要重视保护和体现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要实行建筑方案的“阳光评审”,避免盲目搞国际招标,要建立公开透明的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制度,加强方案评选后的监督管理。

编辑:Aggie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