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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乐:造林绿化没有旁观者
[日期:2008-04-17]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作者:于洪波 邓有峰   发表评论(0)打印



  山东省昌乐县发动全民参加义务植树,建设“绿色家园”,干部群众掀起了植树造林的高潮。去冬今春,全县已高标准栽植优质苗木1400万株,其中600万株通过义务形式完成。 

  该县把义务植树作为造林绿化的重要形式,通过实行登记考核、建立义务植树基地等形式,组织适龄公民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一绿一座山、一绿一条河、一绿一条路,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林业的发展。近年来,全县共有210.7万人次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适龄公民绿化尽责率逐年提高,达到90%以上,共完成义务植树1800万株,每人每年植树达到5株以上。 

  该县建立了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分别由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镇(街道)负责,实行属地管理,每年对城区各各单位适龄干部职工和本辖区内适龄公民进行登记,按人分配植树任务。建立了考核验收制度并纳入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内容。 同时,该县还全县按照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围绕生态林建设,以五荒、河滩为重点,先后建立了孤山林场、小丹河水源地等义务植树基地,面积达到1.2万亩;各镇、街道 也都建立了自己的义务植树基地。该县还结合工会、妇联、共青团、教育等部门特点,通过建立“青年林”“三八林”“少年林”“创业林”,栽植“友谊树”“成才树”“情侣树” 等形式, 推动义务植树活动开展。 

  据了解,该县今年的植树绿化活动主要安排在昌乐城区,包括城区、胶济铁路、生态林场建设等工程,绿化面积总计256万平方米。为确保栽植成活,对义务植树单位实行“五包”制度,即包苗、包打坑、包栽植、包成活、包管理,确保造林成活率必须达到98%以上。造林后管护一年,一年内保存率必须达到95%以上。植树期间,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打坑、苗木选用、树木栽植三个环节进行把关,对挖坑合格的单位发给《义务植树整地质量合格单》,准予栽植;对苗木和栽植合格的单位发给《义务植树栽植质量合格单》,转入管护。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实行返工。近四年来,昌乐县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有率都在98%以上。昌乐县里还专门拿出1000万元对参与义务植树的单位 实行以补代奖。第一次在栽植工程验收后进行,主要奖励栽植质量好、进度快的;第二次在栽植一年后进行,主要奖励成活率高的。这种奖励方式,大大提高了全县绿化树木的成活率和保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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