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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浪费是最大的浪费
[日期:2010-04-13]  来源:半月谈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短评:城市规划也要尊重民意

  国庆前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第八次来到四川地震灾区考察时,要求将北川新县城建设规划于网上公布,接受全国专家和网民们的评头品足。这一“晒规划”之举将广泛收集民意并接受监督摆到了显要位置:与其将来挨批评、受埋怨,不如在正式兴建前就把方案公之于众。

  应该承认,国内城市由于规划问题导致的“短命建筑”太多太多。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增长提速,我们确实有加快城市改造和建设的迫切心情,但在这一过程中,也不能忽视由于规划不科学、不严谨,甚至随意、人为想象造成的规划浪费。这些城市规划中的严重失误岂能用一句“交学费”就轻带过?毕竟交这笔“学费”的,不是规划决策者,而是全体市民。

  在城市规划出台前,首先需要明确的究竟谁是城市的主人。城市的主人不仅是市长、规划师,更应该是天天工作与生活于其中的普通市民。规划,就是要给生活在这里的人提供更加宜居的环境和平台。但现实中,我国许多城市规划一直陷入“屁股决定脑袋”的尴尬境地。诸多城市规划,往往缺乏民意的参与,缺少专业人士的主导,而被一些地方长官和开发商所操纵,一些规划师、设计师已经沦为“听话”的绘图员。

  一个城市发展的规划与成千上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出台一个规划之前,必须充分考虑老百姓的意见,先将其公之于众,提前听听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找出规划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之更加科学、更加全面、更加透明。城市是人民的城市,而决策者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从发展理念上树立“规划是全体市民的事”的观念。

  在我国一些地方,城市规划往往不具权威性,甚至会随着官员的任免、调动而“朝规夕改”。搞好城市规划当务之急必须要有过硬的监督和管理措施,以保证规划不被权力和特殊利益集团扭曲。同时,“晒规划”不能一晒了之,还必须从法律层面上确保城市规划的贯彻和实施。如何保障广大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如何有效遏制官员乱插手、房产商暗地操纵城市规划的现象,这是我国城市规划今后应该努力的方向。
编辑:justin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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