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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健康住宅”看居住区室外环境设计
居住环境与人的健康息息相关。 据统计,世界上约有25%的可预防的疾病归因于恶劣的居住环境质量。居住环境的脆弱促使人们反思住区及其住宅构成城市的基层细胞的自我防护能力,并重新认识住区环境的可担负性、可适应性、可居住性以及可持续性。我国在2001年国际建筑中心联盟大会上首次向社会发布了阶段性的研究成果“《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2001年版)”,并开始在全国开展健康住宅建设试点工程。2004年国家住宅工程中心在北京第一届健康住宅理论与实践论坛会上发布了2004年版《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和2004年试行版《健康住宅建设应用技术》两份报告,报告中强调了健康住宅不但在居住环境的居住空间、空气环境、声、光、热、水、绿化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与社会、技术及居民可支付能力等水平相关的量化技术指标,而且拓展到住区的社会环境健康性,包括住区社会功能、住区心理环境等方面内容,由此“健康住宅”的理论研究体系日趋成熟。但现在相当多的研究集中在建筑和室内环境上,对于室外环境虽有涉及,深度却还远远不够。所以本文旨在从健康住宅的景观空间环境方面对居住区室外环境探讨。 1 “健康”与“健康住宅” “健康”在《辞海》中的定义为“人体各器官系统发育良好,功能正常,体质健壮,精力充沛并具有良好劳动效能的状态”。也就是说,健康是一种广义上的涵义,包括生理的和心理的,社会的和人文的,近期的和长期的多层次的健康。近年,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健康的概念又有了新的发展,即把道德修养纳入了健康的范畴,更加强调了健康的社会性。 国家住宅工程中心发布的《技术要点》中,“健康住宅”可以直接释义为:“体现在住宅内和住区环境两方面,它不仅可以包括与居住相关联的物理量值,诸如温度,湿度,通风换气,噪音,光和空气质量等,而且还应包括主观性心理因素值:诸如平面空间布局,私密保护,视野景观,感官色彩,材料选择等,回归自然,关注健康,关注社会,制止因住宅而引发的疾病,营造健康。而且需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 台湾建筑师林传峻提出:“广义的健康建筑不止于建筑与室内的舒适程度,提出所谓健康建筑应是人类、建筑、环境三者的调和。” 2 现在住区外部空间设计存在的一些问题 2.1 片面理解“健康住宅”,重视形式,忽视人性 在已有的外部环境设计中,开发商片面理解“健康住宅”的含义,为了追求某些“指标”,过分注重表面化、形式化的景观效果,而忽视对人需求的多样性、行为活动的连续性和层次性等方面的满足。如有的居住区开发了大块的公共绿地或水景,却把人挡在大片草坪之外;有的居住区设计了豪华的广场,却使人在开阔的广场中无法驻留;在北方缺水地区做大面积的水景设计,使得后期养护困难,也浪费活动空间等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空间的使用率,造成了土地、资金等资源的浪费。 2.2 重建筑,轻景观,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三者工作脱节 从小区建筑规划开始就没有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空间,现在设计师的操作尺度是户型单元,在住宅层数、高度已定的情况下,景观设计师应当直接面对的客体“在院落中生活的人”退让给了户型单元。院落的布置、绿化种植、停车休息等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对一个非人性化场所进行的人性化改造,类似于缝缝补补,住区外部环境成了满足某种容积率后的“剩余空间”。这种环节上的脱节影响了景观效果,也为健康环境的营造增加了难度。 2.3 外部空间设计缺乏弹性、灵活性 有些住区虽然积极地考虑了人们的需求,精心安排了一些活动场地和设施,但由于没有从人的实际需要出发,所以对活动及事件的不定性、流动性把握不够,从而使得外部空间设计缺乏弹性、灵活性。例如,有的小区把儿童活动场地放在离住宅较远的,或者偏离道路的地方,使得使用者从视线到距离上都与其它活动缺乏联系,感觉像被隔离了。有的小区,座椅都朝一个方向布置,且数量有限,没有考虑在此交谈的小团体的需求以及使用者增加时对座位需求的变化,从而大大降低了该场地的利用率。 2.4 过渡空间重视不够,使建筑与外部环境的连接较为生硬,缺乏对话。 设计者对于居住区中私密与公共空间中的过渡空间重视不够,使建筑与外部环境的连接较为生硬,缺乏对话。而这些靠近住宅的环境,恰恰是居民使用频率最高的地方。因为,一方面,人们到达这些地方很方便(尤其对老年人和带小孩的家长来说),另一方面作为每天的必经之地,人们碰面的机会较多,更容易产生日常的交往。因此,过渡空间是一个蕴藏着极大的交往可能性的空间,在设计中不应被忽视。 3 景观空间环境设计要素与健康的关系 3.1 室外绿化 植物种植对于环境的意义是巨大的,除其对物理环境、空间环境的作用以外,植物种类的选择也应该本着安全、健康的原则。绿化树种要选择能够有效净化空气,抗污吸污,改善环境功能强的树种,尤其是要选择含有益分泌物和挥发物的树种,如松柏类,达到有益人体健康的目的。树种选择时,要注意无刺、无毒、无害,避免对居住区儿童身心造成伤害,还要注意选择病虫害少、耐粗放管理的树种。选择开花植物时慎重选择花粉过多的树种,春季空气中花粉浓度比较大时容易引起一部分人群的过敏反应。精心选择的树木可以提供疏密相当的绿荫,调节不同季节的光线强度、改善室内通风、光照、创造各种特殊的社会空间等环境,供人们通过、交流与活动等。 3.2 室外交通 3.2.1 “人车分流”还是“人车共存” 随着城市汽车特别是私家车的急剧增加,人车矛盾己日益尖锐:宽阔的道路俨然是流动的“停车场”,车时代的“城市病”日复一日蔓延加剧;车位短缺、侵占绿地、影响环境、出行不便、安全隐患等问题越来越多,成为居住社区难以治愈的“心病”。为解决居住区内人车混杂的局面,城市居住社区内的交通组织形式被分为人车分流和人车共存两种形式。 “人车分流”避免大量性交通的干扰,能有效促进邻里交往的进行。这一交通组织原则是1928年由美国首先提出并在纽约郊区的雷德朋(Radburn)居住区实施以后广为流传,又称“雷德朋系统”。但是完全的人车分流后,使道路功能单一化,街道的文化生活不复存在,并不同程度的使居民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被迫改变。 让每一位行人在园区内自由地享有绿色和安全,这是引入复合式交通的初衷和目标。“人车共存”是一种既能行人又可行车的交通组织方式。20世纪70年代的荷兰以法律形式确立了《社区道路设计法》,其“生活庭院”的交通体系(Woonerf体系)就是较为完整的例证。Woonerf体系通常有较窄的街道,通过树木、停车场等障碍物限制车速,机动车成为街道的入侵者,必须把速度降到10km/h以下,以步行和自行车为主,使得街道为公众所用。恢复街道空间的生活机能,使之更富有活力和人情味,为居民的休憩、日常交往、儿童活动等提供良好环境,美化街景。这种体系曾在欧美国家推广,日本、新加坡等国家也曾效仿。这种交通体系基于对汽车交通的控制,重视街道文化和交往空间,在组织住区交通方面有着其独到之处。 3.2.2 设计舒适安全的步行系统 在同等距离的条件下,人们是否愿意步行与步行系统是否方便舒适有很大关系。安全、便捷和光照条件好的人行道,可以鼓励人们步行、近距离活动或自行车外出,提高居民出行的公共交通分担率,解决人车共存的矛盾。步行交通系统设计应曲折多变而视域开阔、结构布局自由灵活而空间流畅,贯穿于社区内部的各个活动空间。步道的铺装应使用透水性良好或“多孔”的材料;应有无障碍通道和适当的遮阳遮雨的设施;路边有夜间照明,每隔一段距离应有休息场地,内设座椅、小品等设施;有树荫和阳光等自然环境;应将铺地设计与种植和遮光结构结合在一起,避免眩光,提高步行的便捷性和舒适性。这对于城市的交通环境有很大的意义。 3.3 健康环境的保障设施 完善社区医疗保健体系,建设健康设施,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相应的服务设施和家政服务体系,配套儿童教育体系,家政服务等等,这些对健康住宅的营建有着积极的意义。 4 结语 好的室外环境首先会大大提高居民的户外活动质量,其次对于室内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健康的居住环境是二者兼备的结果。利用各种人工的技术,让自然力在人工形成的环境中自发的绵延,并减低污染以及对自然能源的消耗,创造生态节能、环保绿色、对人的身心健康积极影响的和谐共生的环境,已不是人类的梦想。
编辑:joj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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