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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青山绿水留给子孙后代
[日期:2008-04-02]  来源:广东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岩管理处  作者:陈志刚   发表评论(0)打印



    ---结合星湖风景名胜区现状谈贯彻落实《条例》
    
    位于广东肇庆的星湖风景名胜区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有优美的自然风景,有丰富的文物古迹,因而成为广大游客向往的游览观赏之地,也成为市民工作之余陶冶性情,获得身心休息和锻炼的最佳场所。据统计,近三年,市民持门票卡进入景区的人数每年都以20%的比例增加,2007年,达到150万人次。到景区休闲、运动已逐渐成为肇庆人精神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去年12月,建设部原总规划师陈为邦教授在应邀参加肇庆城东新区规划方案评审会时说:星湖是肇庆人的“宝贝”,是广东的“宝贝”,更是国家的“宝贝”,城市规划设计一定要把保护星湖纳入方案中去。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星湖不仅是肇庆的骄傲,而且是广东的骄傲。保护好星湖这个“宝贝”,让其完好无损地传给子孙后代,是我们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
    近年,全国的风景名胜区因发展旅游而得到重视,得到开发建设,得到保护,名胜古迹得以修缮。但是,在讲求眼前经济效益的驱使下,风景区周边环境遭受破坏,土地被侵占、转让;风景区内乱建宾馆、游乐场、修索道等现象屡见不鲜。风景名胜是长期形成的自然产物和历史产物,非一朝一夕可以人工制造。年代愈久远,其价值愈高。妥善保护它,珍惜爱护它,用万世而不竭,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由国务院颁布,从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风景名胜区条例》,是风景名胜管理工作的“尚方宝剑”,犹如及时雨,为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强有力的依据;犹如春雷一声,预示风景名胜事业将进入一个崭新的持续发展的春天,为风景名胜事业带来了新的提升机遇。
星湖自1956年建湖以来,一代又一代的肇庆人、星湖人在扩大景区面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历史文物、健全管理措施等方面付出了不少心血和汗水,今天,星湖能够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第一批4A级旅游景区和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示范区,是来之不易的。
    当前,肇庆正掀起一股加快建设“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生态环保”新肇庆的热潮。星湖,作为国家级的风景名胜区,要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一定要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继续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明确的国家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才能促进景区的持续发展和永续利用。星湖风景名胜区是由七星岩、鼎湖山两大景区组成,现结合七星岩景区的状况,就如何贯彻《风景名胜区条例》谈几点个人的浅见。
    一是发展意识。《条例》的出台,旨在让祖国的风景名胜能够永续利用,让子孙代代共享。风景名胜区要发展旅游,首先要重视环境效益,有环境效益才能转化为经济效益,这种先后主次的联结关系,也就是风景名胜区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者统一的形式。保护风景名胜区,不是封存不让人游览,而是为了供更多人更长时间游览观赏而万世不竭。规划建设风景名胜区,一定要研究后果,考虑后果。要预计好的,也要想到坏的。要防止引进破坏风景环境的一切工程建设。七星岩南粤苑别墅群项目、浪漫水城项目的半途夭折,都是颇具争议的规模建设,应引以为鉴。
    二是边界保护。上世纪90年代初,星湖花大力气扩展了景区的辖区范围,新辟了仙女湖景区,修建了岩前村的宝环大道和出头村北面的环村道,有效地防止了景区的土地和水面受蚕食。去年,市政府投资改造了星湖西堤路原跃龙涌面一段约700米地段,将此段西堤改为步行观光路,成了一条让市民拍手叫好的“民意路”、“民生路”。无论景区周边的环村道还是步行观光路,都是景区边界保护的“铜墙铁壁”,有了这些公共设施的存在,无疑等于给景区增加了一层“保护膜”, 景区土地、环境不会轻易受到侵占。因此,如能将现时用作公路的西堤路一并改为步行观区路,必将是一个让市民、游客尽情享用星湖美景的休闲观光区。同时,波海湖北岸、仙女湖邻近石牌村的边界区域保护也宜及早规划设计
    三是水体保护。污染星湖水质的污水主要来自星湖周边、北岭山一带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户。多年来,景区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治措施,包括征地、拆除违章建筑、建设截污排污渠等。但这些措施只起到治标不治本的作用,未能从根本上确保星湖的水质。要标本兼治,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继续完善景区周边的截污排污工程。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堵截一切流入星湖的污水;二是建设引用北岭山水的专用管道;三是建设引用西江水的涵管。在北岭山水和雨水不足的前提下,启用该管道。近年,杭州西湖水质得到彻底改善,最成功的做法是引入钱塘江的水源形水流动的活水。星湖水质要保证,最终必然要引入西江活水。
    四是资源利用。早年,曾有人把风景名胜区比喻为“无烟工厂”、“摇钱树”、“聚宝盆”,这是从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来说的。有的在风景区内大建宾馆、饭店、商场、游乐场;有的建索道,观光电梯;甚至有的大量出卖风景区内土地,美其名为“引进开发”,只要能赚钱,什么都干。这种利用,实质是以“利用”、“开发”为名,对风景名胜区进行大肆破坏。七星岩景区近年对资源的利用比较慎重,尤其中心游览区的资源开发都是以保护前提,1999年中心区面积由0.8平方公里扩大到2.88平方公里,2003年进行资源整合,将中心区与仙女湖游览区合并,景区面积扩大到4.88平方公里,使景区陆地和岩山得到了充分的利用,今后,对湖面资源的利用,将是景区进一步丰富游览内涵、提升品位、增加参与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五是经营管理。2005年,根据《肇庆市深化旅游体制改革方案》,七星岩管理处挂牌成立。管理处成立后,推进了景区管理模式的改革,将原来委托企业经营、管理一体化的模式,改为公共管理职能与经营职能分开管理的模式,即把景区的保护、规划、建设、管理以及宣传推介等公共职能收归管理处,经营部份继续交由公司运作,从而使各自的工作职责、目标更加明确,管理更加到位。《条例》规定:进入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活动,不得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肇庆市对景区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符合《条例》的精神.管理处成立两年多来,成功破解了困扰景区十年的野马导游难题;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实施“还景于民”工程;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宣传促销模式,积极拓展客源;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景区接待人数和门票收入同比分别增长6%和14%。实践证明,近年肇庆在狠抓改革,创新旅游管理机制方面的工作是既有政策依据又能大胆摸索的。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今后,景区还需打破因循守旧的思想,大胆推进旅游资源市场化,明确经营管理部门的责、权、利,积极探索符合景区实际的发展模式,为推动建设肇庆由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进程发挥积极的作用。
    温家宝总理曾说:风景名胜区集中了大量珍贵的自然和文化遗产,是自然史和文化史的天然博物馆。搞好风景名胜区工作,前提是规划,核心是保护,关键是管理。星湖风景名胜区是肇庆千里旅游走廊的中心景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促进景区的持续发展,对肇庆发展大旅游,打造“南国旅游休闲之都”的品牌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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