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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花农状告北林大教授剽窃(图)
[日期:2008-11-12]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李罡   发表评论(5)打印



  ■新品牡丹北京安家

  林大获得品种权

  赵弟轩在起诉中称,他于1996年10月发现的牡丹新品种被他自定名为“秋牡丹”。2002年4月通过中国花卉协会牡丹芍药分会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冠名为“傲霜”。2002年6月25日在《中国花卉报》上进行了公示。

  2002年11月,由赵弟轩和其父亲以及北京林大教授成先生等6人出资组建了北京世纪牡丹园艺科技开发公司。

  赵弟轩说,为了秘密培育“傲霜”,2003年他分两次将242棵“傲霜”种苗,从菏泽迁移到北京郊区小辛庄、马池口的世纪牡丹园艺公司基地种植。这期间成教授指派其学生挖走了“傲霜”种苗10余株。2008年4月,身在菏泽老家的赵弟轩突然得知,北京林业大学取得了国家林业局颁发的《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新品种名称为牡丹“傲霜”,培育人为成仿云和赵弟轩。

  赵弟轩认为林业大学和成教授都不是牡丹新品种“傲霜”的培育人,也没有“傲霜”的品种申请权和品种权。林业大学和成教授把牡丹“傲霜”申请成自己的植物新品种,是剽窃别人的成果,侵犯了赵弟轩的合法权利。据此请求法院判令植物新品种“傲霜”的培育人为赵弟轩;确认“傲霜”的品种申请权、品种权由赵弟轩享有。

  昨天休庭时,赵弟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就是利用我们这些土专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差,抢先申报了‘傲霜’的植物新品种权,把别人的东西说成是他们的。我觉得被告的这种做法与其名牌大学和著名教授的身份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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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楼
贾慧青 发表于 2008-11-13 11:17:09
先培育,稳定,再申报,不更好吗?我觉得应该品种权人是直弟轩,别人也知道申报,要不,怎么会那么留意呢?
第 4 楼
知识保护 发表于 2008-11-13 9:10:31
我们国家发明了很多技术,但是美国人申请了我们发明的技术的专利。
第 3 楼
say 发表于 2008-11-12 20:09:42
也许成教授不申报的话,该品种现在还不是新品种。申报的客观好处是我国的牡丹新品种保护增加了新的一员。至于品种权及其获益我认为双方可以协商,建议照顾农民兄弟!
第 2 楼
Aggie会员 发表于 2008-11-12 13:15:35
没错,一句话就表明了一切。
第 1 楼
123 发表于 2008-11-12 9:11:32
  法官:原被告都承认是赵弟轩发现并首先培育出了200余棵“傲霜”,为什么北京林业大学申报了“傲霜”的植物新品种权?

林大律师:我认为谁先申报就是谁的。--------有点赤裸裸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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