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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规划环评工作方法的提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提案复文: 贵党提出的“关于改进规划环评工作方法的提案”由我部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环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正如贵党提案中所指出的,由于规划体系十分复杂,相应的技术方法和工作程序上也存在不足,规划环评遇到了很大阻力。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部门和地方对规划环评的认识还不够,致使规划环评推进较为缓慢,部分规划未经环评即已通过审批;由于工作程序不完善,有的规划“先审批后环评”,规划环评与政府决策流程未建立有效联系;有的规划环评针对性不强,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虽然面临很大阻力,但我部近年来会同有关部门及地方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2006年,启动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工作。国务院法制办经反复研究,已形成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目前正在进行深入论证。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3年颁布了《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于2004年发布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 二是开展试点工作。从200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典型行政区、重点行业和重要专项规划等三种类型的规划环评试点。目前试点总数已经达到23个,涉及16个省(区、市)和3个行业。通过试点,规划环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法律地位得到有效强化,同时也带动了各地规划环评工作的开展。 三是推进重点领域规划环评。环保部门对近年来发展势头猛、影响范围广、环境影响复杂的重点领域切实加强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煤炭开发等领域的规划环评工作呈现出整体有序推进的态势。19个重点城市开展了轨道交通规划环评,31个省(区、市)基本完成高速公路网规划环评,33个国家规划煤炭矿区和沿海16个主要港口启动了规划环评工作。 四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先后发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和《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正在组织编制煤炭矿区、土地利用、流域建设及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开发等9项规划环评的技术导则,其中有4项已基本完成。先后组织推荐了四批共317家规划环评从业单位,将一大批在宏观经济、社会人文、经济地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研究实力的科研机构纳入到了规划环评队伍之中。 二、关于分阶段控制评价过程和内容的建议 贵党提案提出,应按照前期研究、目标评估、方案评估、措施制定这四个阶段分别确定规划环评的工作内容。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导则》对上述建议作出了部分原则性的规定。目前,规划环评也正按照《导则》的有关要求,对工作内容进行积极探索和逐步完善。 1.关于前期研究阶段的工作内容 《导则》规定,规划环评工作应遵循早期介入原则,尽可能在规划编制的初期介入,将对环境的考虑充分融入到规划中。在实际工作中,规划环评的前期任务主要集中在工作任务解读和环境现状调研上,包括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规划方案的初步筛选、规划环评范围和内容的确定、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敏感区和环境限制因素识别等等。同时,对各个规划环评试点、部分能源、工业规划等在内的很多重要规划编制了环评工作技术方案并报送给环保部门。 2.关于目标评估阶段的工作内容 《导则》规定,规划环评要对所有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包括其直接的、间接的环境影响,特别是规划的累积影响,以及规划方案影响下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预测等;在此基础上,对主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包括规划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的影响,规划的合理性分析等等。 通过几年来的实践,规划环评的预测和评价方法日趋完善。目前,常用的预测方法有类比分析法、情景分析法、系统动力学等,评价方法有加权比较法、层次分析法、承载力分析等。从实际工作看,这些方法在规划环评中的应用越来越成熟,可以对规划的环境可行性作出预测和评价,促使规划目标策略中体现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3.关于方案评估阶段的工作内容 《导则》规定,规划环评要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的结果,对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进行综合评述,提出供有关部门决策的环境可行规划推荐方案以及替代方案。在实践中,通过环境影响综合分析,规划环评可对规划方案按照环境可行性进行排序,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采纳环境可行的推荐方案、修改规划方案或者放弃规划等评价结论。这里“放弃规划”实际上就等同于贵党提案中所提的“零方案”。 4.关于措施制定阶段的工作内容 《导则》规定,规划环评要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提出有关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议。措施建议是规划环评工作成果的重要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规划环评可针对规划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提出一系列措施建议,如用以消除规划环境缺陷的预防措施、限制和约束开发建设规模、强度或范围的环境影响最小化措施、降低不良环境影响的减量化措施、对受影响环境的修复补救措施以及环境重建措施等。 为更好地规范规划环评的工作内容,我部已启动了《导则》的修订工作,同时还正在加快推进9个专门领域规划环评技术导则的制定工作。在此过程中,我部将对贵党提案中提出的分阶段控制评价内容等建议进行深入研究和积极采纳。 三、关于对评价过程进行管理程序控制的建议 贵党提案中提出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是规划环评的责任主体,规划环评小组受其委托开展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对规划环评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的规定,规划组织编制机关负责组织开展规划环评,环保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 就管理程序中涉及环保部门的职责而言,主要是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我部近年来切实加强部门协调,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从2003年9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至今,我部已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对80多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查,但目前还有个别部门坚持自行审查,环保部门无从介入。此外,在规划环评技术方案审核上,如前所述,有部分重要规划在开展环评时编制了技术方案,环保部门对此以专家咨询等方式进行了技术指导。 今后,我部将继续依法做好规划环评审查组织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同时积极推进与有关规划主管部门的沟通,力争通过联合发布相关领域规划环评管理规定等形式,进一步规范规划环评的工作程序。 四、关于出台相关政策的建议 贵党提案中提出,国家应出台对于规划环评进行管理、监督的政策。 目前,《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08年立法计划,我部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条例》进行最后论证。《条例》中对规划环评的原则、经费、内容、时段、编制主体、公众参与、审查程序、跟踪评价等细则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贵党提案中关于规划环评工作内容和程序的建议,我部将积极向国务院法制办反映,争取将其体现在《条例》中。同时,我部还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及时制定对规划环评进行管理、监督的相关配套规章,在其制定过程中将对贵党提案中的有关建议予以研究采纳。 感谢贵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大力支持。
编辑:joj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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