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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侧记
[日期:2008-11-03]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高原绿都春色浓

  近年来,青海省西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坚持把园林绿化工作列为城市建设的重点,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挖掘西宁绿化、土地等资源,按照城市建设发展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西宁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创建工作机构,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制订了具体的创建计划,出台了《西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和目标,并及时召开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将创建任务分解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

  西宁市依靠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城市绿化的长期稳定发展。一是制定和完善行政法规,把绿化建设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制定了《西宁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西宁市绿线管理办法》、《门前绿化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出台了《西宁市城市广场管理条例》等规章,完善了园林绿化法制体系。严格实施绿色图章和绿线控制管理,对因城市建设需要占用绿地或移植树的,实行严格审批,尽量保护绿化建设成果。二是推进绿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权限下放,以事权定财权,以责任定利益,权随责定,费随事转,坚持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运作,开创了城市绿地管理新模式,提高了绿地养护管理水平。

  西宁各级政府围绕创建活动加大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凝聚各方力量,确保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取得了较大成效。

  一是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国家、集体、个人三方的积极性,建设了九眼泉生态观光旅游公园、南小街改造、青唐城遗址公园等一批社会融资的园林绿化项目;二是自2002年以来,通过土地置换建设了中心广场,租用低产耕地,完成了宁湖绿化和平西高速路林带建设,解决了城市绿化用地问题;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了认建、认养绿地的活动,各单位、学校、企业及个人都积极参与绿地的建设和管理,逐步形成了“人人爱绿、人人建绿、人人护绿”的文明风尚;四是采取划定义务植树区,承包绿化,市领导及市直单位、部门带头参加义务劳动等办法,发动全市上下参与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美化活动;五是深入开展“花园式单位”、“绿化先进单位”和“绿化达标单位”的评选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绿化美化的积极性,促使全市绿化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近日,西宁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使西宁这座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增添了新的光彩。汤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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