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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侧记
[日期:2009-03-19]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汤莉   发表评论(0)打印



古城拥翠 绿满福州

 福州作为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初具经济繁荣、科教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风貌。2003年被原建设部授予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为了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近年来,福州市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强城市基础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提出了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中心城市“大园林”、“大生态”的口号,按照“双翼双城,沿江面海”的城市发展格局,结合城市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增加城市绿量。在城市公园、街头绿地种植大量的开花乔灌,营造花团锦簇的景观效果。市、区两级政府持续加大对园林绿化工作的经费投入,到2008年底,新增园林绿地2787公顷,新增公共绿地820公顷;2008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75%,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21平方米。

  福州市区闽江两岸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和船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项目先后于2004年、2005年荣膺原建设部“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008年马尾罗星塔公园被原建设部列为国家重点公园。目前,福州市“城在山中、山在城中、碧水入廓、古城拥翠”的城市特色风貌日益显现。

  完善机构设置,巩固创建成果

  福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园林绿化队伍建设工作,调整和充实了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做到了机构更健全、投入力量更强、工作要求更高、建设力度更大。该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园林绿化工作,发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形成上下一条心、全民齐动手、人人为巩固和提升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贡献智慧和力量的格局。

  近年来,福州市园林队伍不断壮大和完善,拥有一支技术扎实、专业配备齐全和富于实践经验的园林绿化队伍,使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为巩固和提升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坚持规划先行,强化绿线管理

  福州市坚持规划先行,立足“大园林”、“大生态”,突出榕城特色,2002年制定出台了《福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从宏观上保证园林建设具有福州文化特色,突出了“一核、二轴、三楔、四星、五带、八园”的绿地规划布局。把城市园林绿化点、线、面、环的合理布局和对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古树名木、文物古迹、名人故居等内容的保护充分结合起来。同时,福州市还相继编制了《福州市山体规划》、《白马路(河)沿线城市概念设计及景观整治方案设计》、《福州市闽江北岸景观综合整治规划》等,对全市的山体、内河两岸绿地进一步实施保护。近年来,福州市按照规划,重点对乌山、于山、屏山进行整治改造,使承载福州2200年历史的三山,焕发了青春。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原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福州市人大发布《关于严格执行<福州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强城市绿线管理的决定》的通知,对公园、绿地的位置、范围、面积以及城市道路绿化退线予以明确,确保规划区内绿地面积符合国家园林城市的指标要求;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必须配套完成相应的绿化建设任务。

  加大资金投入,提升绿化水平

  自2005年以来,福州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城市绿化专项经费10亿多元,保证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的落实。为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福州市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档次和水平,力争建成山清水秀、环境宜人、风景优美、风格独特的山水园林城市。

  一、进一步提升公园景区建设、改造和管理

  福州市利用青山拥城、碧水萦绕的自然条件和资源,大力推进“显山露水”工程,高起点、高品位地规划建设了福州动物园、闽江公园华龙园、金山公园、劳动者公园和马尾船政文化主题公园等十余座城市公园。新建公园按照《公园设计规范》等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如:新动物园,总投资2亿多元,具有科普教育、休憩游览、科学研究和动物繁殖等功能,最大限度地保留原生态植被,体现“人与动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文理念;金山公园,整个公园以洪湾河为依托,分为“闽川田韵”、“雁行芳洲”和“洪湾珑翠”三大景区,是集生态性、亲水性为一体的休闲公园;建设华龙园,总投资约4000万元,突出了闽江流域特色及民俗风情两大主题,使全长5.5公里的闽江公园北园全线贯通,连为一体;新建劳动者公园,占地2.5公顷,充分利用现有山地地形,形成总体布局为“二轴四区”的山地公园。

  福州的老公园较多,福州市政府注重抓好公园景区的改造提升工作。如:投资3400万元,实施“大西湖”景观改造工程,打造“魅力西湖”;打造白马河、晋安河、光明港等公园精品;为营造都市中心的绿肺,福州市开展“三山”显露工程及温泉公园改扩建工程,全面启动乌山历史风貌区保护建设;新增温泉公园面积50亩;对闽江公园、左海公园、马尾船政文化主题公园等进行夜景灯光和公园整体改造提高;规划建设新儿童公园;改扩建茶亭公园,全面提高了公园的整体水平和档次。此外,福州市认真落实公园景区系列工作,进一步明确城市公园的性质、地位、功能,深化管理改革,要求个别有较高价值、较大影响的公园申报国家重点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二、继续坚持“新建扩建一条路,绿化美化一条街”的原则,抓好道路堤路绿化美化以及花街、街头小花园建设

  “十五”、“十一五”期间,福州市紧紧围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努力塑造海峡西岸省会中心榕城绿色形象。按照《福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大对城市道路绿化的投入,对市区重要地段和重要节点进行景观改造和建设。

  一是重点抓好闽江南北沿江大道绿化景观建设,创造福州滨江城市新特色;二是结合路街景观整治,在主干道特别是主干道口拆除部分围墙建通透栏杆,透绿于市、还绿于民。并坚持“以巧取胜”,努力建设邮票式的袖珍绿地,使街头绿地和小品与主次干道交相辉映;三是加强道路、居住区绿化的建设,增强彩化效果和社区绿化美化工作;四是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逐步推进,丰富了立面的景观效果。

  三、加强园林科研建设

  近年来,福州市切实加强绿化苗木课题攻关,根据福州自然条件和生物多样性的要求,加大乡土树种和名贵树种的引进、驯化、培育力度。抓好新、优、特绿化花卉品种引进和培育,保证榕城花团簇拥,四季飘香。

  四、完善规范、规程制定

  福州市积极建立园林绿化发展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了《福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福州市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福州市园林绿化十一五规划》和《福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进一步规范园林行业的管理。从整体布局、长远发展来考虑城市园林绿化设置,科学确定不同绿地控制指标及建设内容。市园林部门加强行业执法,特别是严格执行砍伐或移植城市区内树木的规定,积极协调市直、区各有关单位,查处各项园林违法案件360起,拆除各种占用绿地违章建筑,保障了“创园”成果。

  重视绿地及环境保护,提倡节约型园林绿化

  福州市十分重视绿地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努力开创园林绿化建设新局面。

  一、改善生态环境。福州市根据城乡一体化特点,继续加强“青山挂白”治理工作。着重抓紧、抓好城市面城、面路、面江、城镇、景区周围和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一重山一面坡的造林绿化和林相改造工作,做到“封育、改造、保护”并举,强化山体环境保护。

  二、落实义务植树。福州市认真制定全民义务植树规划,落实义务植树任务和责任,大力倡导社会各界踊跃参加绿地认建、认养和树木认种、认养及冠名活动,组织群众营造各种纪念林、种植纪念树。同时,深入开展创建园林、花园式单位居住区等活动,目前,全市新建小区基本形成“花园式”,做到“绿化达标”。

  三、结合文物古迹修复,建设保护性绿地,增强历史文化名城园林文化内涵。福州市重点修复了古典名园于山戚公祠、华林寺、文庙、乌塔公园、林则徐祠堂、闽王祠、船政文化主题公园(昭忠祠)、林觉民故居、严复故居等一批名胜古迹、名人故居,对传统街区“三坊七巷”进行大规模保护性改造,对比较分散的文物景点,结合公园绿地建设,进行修复保护,使之成为新的文化景点。还根据历史与人物典型兴建绿地雕塑和园林小品,丰富了城市园林景观,增加了园林艺术感染力。近年来,福州市重点保护了20多株濒危的古树名木,努力使古树名木保护做到“树体、生境、景观保护”三同步。

  四、提倡开展节约型园林建设。为落实原建设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见》,福州市积极开展节约型园林工作。一是实施自然生态建设。积极推进城市河道、景观水体护坡驳岸的生态化、自然化建设与修复;建设生态化停车场;在新建公园的广场及园路上铺设透水砖,提高环境效益。二是积极倡导应用乡土植物,降低绿化养护成本。三是加强科学规划设计。为达到节水、节地等节约的目的,该市制定《福州市住宅环境绿化实施要点与技术导则》,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绿地生态效益的最大化。四是举办了节约型园林研讨会,对《城市确立绿化优先发展》、《打造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和《降低城市热岛效应》等十几项课题进行研讨;按照节约型社会要求,开展了《节水型开花地被选育及推广》等课题研究。

  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

  近年来,福州市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改善城区基础设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统计,福州的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达267.82公里,建成区人均道路面积10平方米,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2.49标辆,市区自来水普及率达96.16%,气化率为94.48%,城市主次干道灯光亮光率99.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市区空气质量常年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上。

  福州市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的原则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现有较大环卫设施红庙岭生活垃圾处理场(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和2007年投入使用的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年发电量1.4亿千瓦时),使福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幅度提高,2008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3%。

  福州市充分发挥水环境自然优势,重塑水体净化、生态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专门成立内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立“科学规划、截污纳管、景观改造、生态治理、开发利用”原则,进行综合治理,再现“清流穿城过,碧波绿榕城”的优美环境。福州市城区鼓台中心区共有49条内河,形成以白马河为主的西区水系,以晋安河为主的东区水系,以光明港为主的东区河口水系。近年来,福州市相继投入14亿多元,对一大批河道进行综合整治。通过采取清淤、截污、引水、砌石驳岸、沿岸绿化、拆除违章、清理连家船等措施,实施一河一策,重点治理断头河、盲肠河。为保障河道畅通、减缓排涝压力,福州市对一批主干河道实施疏浚,总清淤量约150万立方米,总投入约1.4亿元。自2007年9月开始,福州市城管执法局开展“执法4号”行动,重点整治环西河水系、晋安河水系。封堵了东西河、白马河、晋安河沿岸12个直排污口,有效减少了污水直排内河的现象。为改善内河水环境,福州市先后投入3亿多元,建设了文山里生态补水工程、西河生态补水工程和金山洪塘生态补水工程,建成5座泵站和19个内河调控水闸,每秒引闽江水77立方米冲刷内河河道,中心城区受生态补水河道达29条,内河径流量增大,水质改善,形成良性水循环,内河自然生态逐步恢复。福州市还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实施关闭,并通过城区污染企业的搬迁,加快老污染源的治理。

  园林绿化是城市中具有生命力的基础设施。福州市将持续努力,再掀园林绿化建设高潮,把福州建设成为山水生态绿色家园。(汤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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