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国内动态|园林动态-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200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日期:2004-06-2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固体废物

  状况


  2003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0.0亿吨,比上年增加6.3%;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1941万吨,比上年减少26.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5.6亿吨,综合利用率为55.8%,比上年增加3.8个百分点。危险废物产生量1171万吨,比上年增加17.1%。
  2003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4857万吨,比上年增加8.8%;其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7550万吨,比上年增加2.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50.8%。

  秸秆综合利用 2003年,农业部把实施重点地区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利用作为2003年为农民办的11件实事之一。在北京、天津、石家庄、郑州、西安、济南、成都、南京、上海、重庆10个大城市郊区,北京首都机场、天津机场、西安咸阳机场、成都双流机场、南京禄口机场五个重点机场周边,京珠(北京—郑州段)、沪宁、济青、西宝、成渝五条高速公路沿线建设50个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区,并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66.7万公顷。

  2003年,全国机械化秸秆还田面积达1459万公顷,比上年增加17.9万公顷,青贮秸秆1.4亿吨,氨化秸秆5650万吨,建设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488处。其中,10个重点省(市)秸秆机械化还田利用面积达到930万公顷,占10省(市)种植面积的31%,比上年底增加324万公顷;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到1450万公顷,占10省(市)种植面积的48%。

  措施与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并启动了该法的修订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颁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为配合《条例》实施,国家环保总局与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并发布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等标准和规范。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2003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制订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印发各地实施。《规划》要求用3年时间建设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31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300座,基本实现全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处置。规划总投资150亿元。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通知》  经国务院同意,2003年1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通知》。

  收缴毒鼠强专项整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3号)精神,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了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布了“毒鼠强”销毁处置方案和技术要求;指导各省级环保局认定了42家定点处置单位。进行了全国“毒鼠强”安全处置大检查,各省收缴的剧毒鼠药95%以上已经集中销毁。

  三峡库底清理  2003年三峡水库蓄水前,国家环保总局对三峡库底清理工作开展了联合执法监察。

  进口废物环境管理  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与海关总署、香港环保署、香港海关开展了首次内地与香港打击废旧电器走私联合行动,查获涉嫌非法走私旧电器案件8起,共查扣旧电器1256件、环保不合格废五金杂件30余吨。

  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  2003年,共审核和签发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98份。签发《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4922份,出口放行通知单1200份。登记进口量50万吨,出口5.1万吨。国家环保总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将硫化汞列入<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的公告》。

  城市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截止2003年底,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面积247880万平方米,其中:机械清扫面积40223万平方米,机械清扫率16.2%,比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全年清运生活垃圾、粪便18332万吨,大中城市垃圾粪便基本日产日清。

【分页导航】
第1页:综述 第2页:淡水环境
第3页:海洋环境 第4页:大气环境
第5页:声环境 第6页:固体废物
第7页:辐射环境 第8页:生物多样性
第9页:气候与自然灾害 第10页:森林/草地
第11页:耕地/土地
编辑:Aggie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