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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情况记录
[日期:2009-03-31]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中国风园林网讯 近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在国家园林城市之间正如火如荼的开展。按照有关规定,国家建设部每3年对国家园林城市要复查一次,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将撤销“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检是今年各地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之一。中国风景园林网园林城市集中报道各城市的复查情况。

  3月3日至4日,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黄旭升带领的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组一行6人,对许昌市巩固和发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情况进行检查。市委书记毛万春,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宗保陪同。以下是许昌市国家园林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

许昌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情况记录:

河南建设厅副厅长黄旭升在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反馈会上的讲话

许昌市副市长张宗保在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反馈会上的讲话

许昌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反馈意见 

巩固发展创园成果 持续推进生态建设

——许昌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汇报

  许昌市位于中原之中,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因三国时期曹操"奉天子以令不臣"而闻名。许昌现辖2市3县1区,总面积4996平方公里,总人口478.9万人。其中建成区面积63平方公里,人口50.6万。

  自2006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以来,许昌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城市园林绿化的完善、巩固与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显著提高。建成区绿地面积从2005年的1227公顷增加到2387.7公顷,绿化覆盖面积从1410公顷增加到2689.47公顷,公共绿地从322公顷增加到516公顷。目前,许昌市绿地率37.9%,绿化覆盖率42.6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2平方米。2007年,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发布的首部《中国城市品牌价值报告》全国宜居城市排名中,许昌位居第四位。2008年10月被国家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11月又在中国文化生态高峰论坛上被评为"最佳生态旅游城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要求,现就我市三年来巩固发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专家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为巩固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提供有力保障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功以后,市委、市政府继续把城市园林绿化事业作为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做到领导力度不减,投资力度不减,宣传力度不减,工作力度不减。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每年都亲自安排部署城市绿化重点工作,并经常深入一线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市政府每年冬季都要召开城市绿化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绿化任务。年度园林绿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后,园林绿化部门坚持每天督察,每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创建指挥部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点评创建情况,实施评比排名、媒体曝光、有奖举报及责任追究等激励措施,有效增强了各级领导、各个单位参与创建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促使其认真完成各项绿化任务。

  二是加大绿化资金投入。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不断加大对城市绿化的资金投入,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健全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确保了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不低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的3-5%。对城市绿化重点工程,坚持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倾斜,确保工程顺利建设。对中小型公益建设项目,降低民间资本准入门槛,动员企业或个人集资捐建,吸引社会资金,实现由政府独建向多家共建的转变。同时,引导企业搞好苗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的建设经营,加快园林产业化步伐。三年来,市、区两级财政投入城区绿化资金近4.1亿元,社会融资投入城区绿化资金近3.2亿元,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三是健全管理机构。2005年,我市以许昌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为基础,组建园林局,隶属市建委。主要职能是: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制订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标准,督促、指导各类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做好市区义务植树、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的检查;做好建成区内的道路、游园、广场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并对规划区内的侵绿占绿现象进行行政执法管理。

  四是强化行业管理。市园林局加大改革力度,制订实施了《许昌市区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办法》、《市区园林绿化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推行了绿地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新建工程全部进入招投标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开招标,实现了建管分离、阳光作业;实施了分区养护,总体监管机制,按照"单位属地建设养护,园林局监督管理"的运作模式,对各个单位绿化工作加大监管力度,推动了行业管理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科学规划,落实绿线管理办法,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建管水平

  我市始终坚持"规划建绿、见缝插绿、协力植绿、保护开发"的做法,遵循"增乔、添色彩、植地被、建精品"的绿化原则,促进了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和优化。

  (一)科学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依据国家关于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指标要求,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区内现有的清泥河、清潩河、许扶运河、运粮河等优势,充分发挥三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优势,强调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的系统性、自然性、均好性及多功能性,形成"环、带、楔、点、片、网"相结合,以"一轴、三环、六纵六横水系、十纵十横路网"为重点的城乡一体、林水一体的城市绿地系统。并按照"新城区先建绿,后建城;旧城区先扩绿,后扩建"的原则,先后完成了《许昌市城区生态绿化规划》、《清潩河、清泥河、运粮河、许扶运河、幸福河五条河流整治规划》及《许昌市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区总体规划》。三年来,通过实施绿地系统规划,城市中心区绿地布局更为合理,环城大环境绿化初显规模,许昌已形成"城乡一体、林水一体、花卉环城,城郊园林、城边林带、城区绿岛"的绿化格局。

  (二)加强完善绿线管理制度。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市区沿街城市绿地管理实施办法》、《许昌市绿线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了城市绿线管理、审批机制。城市绿线一经界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不能改变绿地规划使用性质,不得破坏绿地规划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以维护城市绿线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原有建筑和构筑物,分期逐步拆除。绿线管理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保障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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