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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日期:2008-11-1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淡水环境

    状况

  全国地表水污染依然严重。七大水系总体为中度污染,浙闽区河流和西南、西北诸河水质良好,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

  河流

  长江、黄河、珠江、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等七大水系总体水质与上年持平。197条河流407个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9.9%、26.5%和23.6%。其中,珠江、长江总体水质良好,松花江为轻度污染,黄河、淮河为中度污染,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

 

  长江水系  总体水质良好。103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81.5%、3.9%、7.8%和6.8%。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石油类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长江支流总体水质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好转。雅砻江、大渡河、嘉陵江、乌江、沅江和汉江水质优;岷江、沱江、湘江和赣江水质良好,但岷江在眉山市段为重度污染,沱江在自贡市段、赣江在南昌市段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

  黄河水系  总体为中度污染。44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Ⅱ~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63.7%、9.1%、4.5%和22.7%。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石油类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黄河干流总体水质优。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好转。山东菏泽段、河南三门峡段为轻度污染,其它河段水质优或良好。

  黄河支流总体为重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除伊河、洛河、沁河水质优或良好外,其余支流普遍污染严重。渭河下游西安段和渭南段,湟水河西宁下游段,汾河太原段、临汾段和运城段,北洛河渭南段,涑水河运城段污染严重。

  珠江水系  总体水质良好。33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81.8%、15.2%和3.0%。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溶解氧和氨氮。

  珠江干流总体水质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珠江广州段为轻度污染。

  珠江支流总体水质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深圳河为重度污染。

  海南岛内河流,万泉河水质优,海甸溪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松花江水系  总体为轻度污染。42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23.8%、52.4%、4.8%和19.0%。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松花江干流总体为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松花江支流总体为中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淮河水系  总体为中度污染。86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Ⅱ~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25.6%、39.5%、9.3%和25.6%。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

  淮河干流总体为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下降。

  淮河支流总体为中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主要一级支流中,史灌河水质优,西淝河、潢河水质良好,洪河、沱河、浉河、浍河为轻度污染,涡河、颍河为重度污染。沂沭泗河水系总体为中度污染。

  海河水系  总体为重度污染。62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25.9%、9.7%、11.3%和53.1%。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海河干流总体为重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海河水系其它主要河流总体为重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永定河、滦河水质良好,北运河、漳卫新河、大沙河、子牙河、马颊河、徒骇河为重度污染。

  辽河水系  总体为重度污染。37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Ⅱ~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3.2%、10.8% 、5.5%和40.5%。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辽河干流总体为中度污染。老哈河、西辽河和东辽河水质良好,辽河为重度污染。与上年相比,西辽河和东辽河水质有所好转,老哈河和辽河水质无明显变化。

  辽河支流总体为重度污染,西拉沐沦河为轻度污染,条子河和招苏台河为重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大辽河及其支流总体为重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大凌河总体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浙闽区河流   总体水质良好。32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78.2%、21.8%。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西南诸河  水质总体良好。17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82.4%、11.7%和5.9%。主要污染指标为铅、高锰酸盐指数和石油类。

  西北诸河  水质总体良好。28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82.1%、14.3%和3.6%。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

  湖(库)

  28个国控重点湖(库)中,满足Ⅱ类水质的2个,占7.1%;Ⅲ类的6个,占21.4%;Ⅳ类的4个,占14.3%;Ⅴ类的5个,占17.9%;劣Ⅴ类的11个,占39.3%。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和总磷。在监测的26个湖(库)中,重度富营养的2个,占7.7%;中度富营养的3个,占11.5%;轻度富营养的9个,占34.6%。

  太  湖  总体为劣Ⅴ类。  21个国控监测点位中,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点位比例分别为23.8%、19.0%和57.2%。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好转,劣Ⅴ类水质比例较上年下降28个百分点。湖体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

  太湖环湖河流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

  滇  池  总体为劣Ⅴ类。海处于重度富营养状态,外海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滇池环湖河流水质总体为重度污染。8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Ⅱ~Ⅲ类、Ⅳ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25.0%、12.5%和62.5%。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

  巢  湖  总体为Ⅴ类,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西半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东半湖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总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巢湖环湖河流水质总体为重度污染。12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包括两个纳污控制断面),Ⅱ类、Ⅳ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8.3%、41.7%和50.0%。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其它大型淡水湖泊  10个重点国控大型淡水湖泊中,博斯腾湖、洱海的水质为Ⅲ类,镜泊湖、洞庭湖、鄱阳湖和兴凯湖为Ⅳ类,南四湖为Ⅴ类,白洋淀、达赉湖和洪泽湖为劣Ⅴ类。与上年相比,南四湖、洞庭湖和鄱阳湖水质好转,其它大型淡水湖水质无明显变化。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和总磷。

  洱海、鄱阳湖和洞庭湖处于中营养状态,南四湖、洪泽湖、博斯腾湖和镜泊湖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达赉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白洋淀处于重度富营养状态。

 


  城市内湖  昆明湖(北京)为Ⅲ类,西湖(杭州)、东湖(武汉)、玄武湖(南京)、大明湖(济南)为劣Ⅴ类。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总磷。

  昆明湖处于中营养状态,玄武湖、西湖、大明湖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东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大型水库  与上年相比,大伙房水库和密云水库水质略有好转,于桥水库水质有所下降,其它7座大型水库水质无明显变化。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

  大伙房水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于桥水库等8座大型水库均处于中营养状态。

 


  地下水

  与上年相比,全国监测区地下水水位总体保持稳定态势,深层地下水水位较浅层变化明显。监测区主要监测点的地下水水质以良好~较差级为主,深层地下水水质略优于浅层地下水,开采程度低的地区地下水水质优于开采程度高的地区。

  地下水水位  据169个城市地下水水位监测结果,与上年相比,监测区地下水水位波动幅度不大,总体保持稳定态势,深层地下水水位较浅层变化明显,水位变化明显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地下水开采程度较高的华北、东北、西北、华东等地区。其中,华东地区因降雨和封井限采地下水的影响,地下水水位回升态势明显,而华北、东北、西北地区地下水开采强度依然较高,地下水水位仍以下降态势为主。

  在开展浅层地下水水位监测的148个城市中,与上年相比,水位总体呈上升态势的城市有25个,保持基本稳定的有98个,总体呈下降态势的有25个。

  在开展深层地下水水位监测的71个城市中,与上年相比,水位总体呈上升态势的城市有10个,保持基本稳定的有40个,总体呈下降态势的有21个。

  地下水水质  据189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监测资料分析,监测区主要监测点的地下水水质以良好~较差级为主,深层地下水水质略优于浅层地下水,开采程度低的地区水质优于开采程度高的地区。全国地下水水质状况较上年变化不大,水质呈下降态势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水质呈好转态势的地区仅零星分布。

  在开展浅层地下水水质监测的159个城市中,与上年相比,主要监测点地下水水质呈下降态势的城市有16个,基本稳定的有137个,呈好转态势的有6个。

  在开展深层地下水水质监测的76个城市中,与上年相比,主要监测点地下水水质呈下降态势的城市有4个,基本稳定的有68个,呈好转态势的有4个。

  地下水降落漏斗  全国有区域地下水降落漏斗212个。其中,浅层地下水降落漏斗136个,深层地下水降落漏斗65个,岩溶地下水降落漏斗11个。与上年相比,地下水降落漏斗状况基本保持稳定,有明显变化的降落漏斗主要分布在受地下水开采影响较大的华北、华东地区。

  重点水利工程

  三峡库区  水质优,库区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为Ⅰ~Ⅲ类。其中,长江寸滩、晒网坝和培石断面均为Ⅰ、Ⅱ类水质,长江清溪场、嘉陵江大溪沟和乌江麻柳嘴断面均为Ⅱ、Ⅲ类水质。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  总体为中度污染。10个监测断面中,Ⅱ~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30%、40%和30%。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

  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7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556.7亿吨,比上年增加3.7%;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381.8万吨,比上年下降3.2%;氨氮排放量为132.3万吨,比上年下降6.4%。

 


  措施与行动

  【启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 为进一步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充实环保事业发展后劲,国家把“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以下简称水专项)作为国家十六个重大科技专项之一,列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旨在为“十一五”期间水体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10%目标的实现和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提供科技支撑,解决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水污染重大瓶颈问题。

  2007年12月26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水专项实施方案。水专项共设立湖泊富营养化控制与治理、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城市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整治、饮用水安全保障、流域水环境监控预警与综合管理、水环境战略政策与管理六大主题33个项目,以“三河”(淮河、海河、辽河)、“三湖”(太湖、巢湖、滇池)、“一江”(松花江)、“一库”(三峡库区)为重点研究流域,集成控源治污、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突破饮用水源保护和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创新流域水质监控、预警技术和政策管理机制。国家将投入300多亿元支持水专项,遵照循序渐进原则,用13年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最终将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水污染防治监控预警和水污染控制两大技术支撑体系,形成国家水环境综合管理技术平台。

  【实行“区域限批”】 2007年初,针对钢铁、电力、冶金行业一批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原国家环保总局对唐山、吕梁、莱芜、六盘水4个市及大唐国际、华能、华电、国电4个电力集团的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2007年7月3日,对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黄河、淮河、海河流域及长江安徽段的白银、巴彦淖尔、渭南、周口、蚌埠、巢湖6个市,河津、襄汾2个县(市),及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濮阳经济开发区、山东省莘县工业园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5个区实施“流域限批”。通过“区域限批”,清理项目1162个,其中关停400家、停产整顿249家、限期治理102家。“区域限批”以解决区域严重环境问题为切入点,不仅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而且促进了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开展中俄联合监测】 加强中俄联合监测是加强跨界河流环境监管、彰显我负责任大国环境形象的重要体现。根据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环保分委会部署和中俄双方共同制定的《中俄跨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计划》、《2007年度中俄跨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实施方案》,中俄两国于2007年6月和8月在跨界水体额尔古纳河、黑龙江、乌苏里江、绥芬河和兴凯湖进行了两次联合监测,监测结果得到中俄双方互认。

  【编制实施“十一五”重点流域规划】 国务院批复实施松花江流域、丹江口水库及上游污染防治规划,编制“三河三湖”、三峡库区、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通过实施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实践“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思路。到2010年,要使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等6个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治理和保护,跨省界断面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显著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流域水环境监管及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重点流域规划是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流域的经济建设活动必须符合重点流域规划的要求。

  【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  休养生息借鉴了我国历史上安邦兴国的重要经验,是给予水环境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就是要实行最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以水环境容量确定发展方式和发展规模;就是要尊重自然规律,充分发挥水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逐步改变环境恶化状况;就是要综合运用工程的、技术的、生态的方法,加大治理水环境的力度,促进水生态系统尽快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就是要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既要形成严格排放、合理开发的强大压力,又要形成主动治理水环境的积极动力,用高效的办法解决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

  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既是综合治理水环境的过程,也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过程。实行休养生息,就是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就是要促进环境基础设施的大发展,坚决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就是要尊重自然规律,用人文关怀治水治污,唤起群众珍爱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伟大觉醒。通过采取严格环境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全面防治污染、强化综合手段和鼓励公众参与等措施,经过20年或更长一段时间的努力,让江河湖泊的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一些江河湖泊的生态系统进入良性循环,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召开“三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 2007年6月30日,国务院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三湖”水污染防治座谈会,温家宝总理指出,要根据“三湖”治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一湖一策”,落实“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的32字指导方针,切实防止蓝藻再次大规模暴发,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并确保正常运行,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强化科技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切实落实防污治污责任。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保护饮用水源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规划(2006-2020年)》,指导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环保部门组织编制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把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取缔关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依法严厉打击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行为。组织专项调查,摸清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发布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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